费县三公司料场沥青料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费县三公司料场沥青料碎石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费县三公司料场沥青料碎石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费县三公司料场沥青料碎石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1554.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提供所需货物的能力;
3.在“信用中国”(******/xinyongfuwu/)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投标人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2月21日17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 9:00时,过时作废。
2.******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服务中心11楼1102室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国际企业中心18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9-******